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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支持2022年春节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?力夺一季度“开门红”的若干措施的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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赣市府办字〔20223

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

支持2022年春节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

重点企业不停产力夺一季度“开门红”

的若干措施的通知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部门,市属、驻市各单位:

《关于支持2022年春节期间重大项目不停工 重点企业不停产 力夺一季度“开门红”的若干措施》已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

2022121

(此件主动公开)

关于支持2022年春节期间

重大项目不停工重点企业不停产

力夺一季度“开门红”的若干措施

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几项重点经济工作的通知》(赣办发电〔20225号)精神,支持全市春节期间自愿开工建设的重大项目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,全力推动一季度全市经济实现“开门红”,特制定如下措施。

一、支持重大项目不停工

(一)支持项目持续建设。对春节假期(2022131日至26日)在省重点建设项目正常工作的一线施工作业人员、施工管理人员给予补助。其中,以项目单位20222月份发放的全勤工资为依据,对市本级的省重点建设项目人员,市财政给予2000/人补助;对各县(市、区)所辖内的省重点建设项目人员,市、县财政各给予1000/人补助。〔责任单位:市发改委、市财政局、项目单位所属市级行业主管部门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〕

二、支持重点企业不停产

(二)支持企业连续生产。2021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,在春节假期连续生产,日均用电量达到2021年全年日均用电量80%及以上的,按企业20222月份发放全勤员工工资单上的员工数,给予企业每人2000元补助。补助资金市本级财政与受益财政各承担50%,市本级财政依据受益财政兑现情况给予兑现。责任单位: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、赣州供电公司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、各工业园区管委会

(三)促进企业增加用工。鼓励各县(市、区)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利用春节假期,积极组织和动员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线下招聘活动,增加用工。对2021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在2022年一季度新增的员工(企业20223月份发放全勤员工工资单人数较202112月份员工工资单人数增加数),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。奖励资金市本级财政与受益财政各承担50%,市本级财政依据受益财政兑现情况给予兑现。责任单位: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、各工业园区管委会

(四)鼓励企业加快发展。2021年营业收入10亿元及以上的工业企业,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0%及以上的,一次性给予企业经营管理团队20万元奖励。奖励资金市本级财政与受益财政各承担50%。责任单位: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〕

三、强化服务保障

(五)组织开展帮扶慰问。对春节期间不停工的重点项目、不停产的重点企业,组织开展走访慰问活动,帮助做好物资储备、生活保障和疏导帮扶等工作,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存在的困难问题。〔责任单位: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〕

(六)推动企业购销合作。支持政府投资的重大工程项目加强与钢材、水泥生产企业购销对接合作,建立集团采购、协议采购和长期采购关系,稳定购销渠道和价格。支持各工业园区以集团采购方式与建材生产企业协调议价,为园区内建设项目签订长效、稳定的建材货源供货协议。〔责任单位:市住建局、市发改委、市国资委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财政局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〕

(七)保障企业要素供应。强化春节期间建材、民爆物品供应及运输、渣土运输等服务保障。提升港口货物进出口通关效能,继续推动降低工业品货物运输成本。加强电力运行调度,合理安排机组检修,避免发生非计划停运,力保企业用电需求。跟踪电煤监测调度,力争电煤库存满足发电需求。指导油气企业与用户对接,确保成品油、城镇天然气有序稳定供应。加大工业投融资支持力度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投入,加大对工业企业信用贷款投放。〔责任单位: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、市公安局、市交通运输局、市商务局、市政府金融办、赣州海关、市住建局、市水利局、市城管局、赣州供电公司、赣州市政公用集团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〕

(八)强化安全生产管控。督促指导项目参建单位强化疫情防控意识、安全生产意识,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责任,坚决守住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和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底线,确保春节期间项目建设顺利推进。〔责任单位: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、市住建局、市应急管理局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〕

(九)维护职工合法权益。连续生产的项目和企业要严格落实《劳动法》关于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报酬保障的规定,依法支职工在春节假期生产期间的劳动报酬。〔责任单位:市人社局、市总工会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〕

(十)确保措施落地落实。措施执行期为2022年一季度,具体由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负责解释。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要指导好各相关企业规范填报相关申请材料,市财政局要做好资金拨付相关工作,加快资金拨付效率。各县(市、区)、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蓉江新区针对本措施,相应制订奖补措施。〔责任单位:市发改委、市工信局、市财政局,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,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、赣州蓉江新区管委会〕

抄送:市委办公室,市纪委办公室,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,市政协办公室,赣州军分区,市委各部门,市中级法院,市检察院,群众团体,新闻单位。

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秘书科 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2022121日印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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